海南美林拍卖有限公司变卖公告
(2019)琼0108拍2号
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位于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市政大道西侧地段土地面积为26331㎡商务金融/零售商业/旅馆混合用地使用权(其中商务金融用地占比70%、零售商业用地占比20%、旅馆用地占比10%;不动产权证书号:琼(2020)临高县不动产权第0002818号),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均已流拍。根据相关规定,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对上述标的进行公开变卖。现将公开变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展示及变卖期限:公告期6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7日17:00止。
二、变卖保留价及保证金:人民币4288.87万元,保证金800万元。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17:00前到账为准。
四、收取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椰岛支行;账号1010 8522 9014 5844;
五、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23)琼0106拍委5号竞买保证金(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六、变卖竞价现场会时间:2024年4月9日10:30;
七、变卖竞价现场会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八、应买申请登记方式:竞买人交纳变卖竞买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海南美林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愿意以公告中所确定的保留价和方式购买变卖财产”,同时了解变卖资产相关情况并签署竞买文件, 优先购买权人持有效证明材料及与本变卖财产相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在变卖应买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前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并按要求届时参加变卖竞买活动,缺席将视为主动放弃权利。
九、应买方式:变卖期限内,如只有一人交纳保证金并办理应买申请登记的,则以变卖保留价直接确认成交;有两个及其以上应买申请人办理登记的,则在变卖竞价现场会上通过现场公开拍卖,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若竞买人均表示按变卖保留价买受时,则确定最早交纳保证金并提交申请者为买受人。
十、 价款支付:买受人应当在买受后按法院规定期限内将成交价款足额汇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逾期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标的物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15号环海大厦公寓楼二单元15B房。
拍卖机构电话:0898-68570895;18976211911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监督电话:0898-6671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