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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便利跨境贸易投资资金流动。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提高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的便利性,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在跨境融资领域,探索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提升外债资金汇兑便利化水平。在跨境证券投融资领域,重点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扶持海南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在境外上市、发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简化汇兑管理。
2021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六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例如,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等。
2020年以来,海南先后出台《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意味着海南试点跨境投资双向“高速公路”正式通车。与国内其他试点地区相比,海南“双Q”政策准入要求全国最低,登记注册简便高效,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此外,还印发了《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试点管理办法》《关于支持海南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外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投资资金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