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告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委托,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6年2月25日10时至2026年2月26日10时(延时的除外,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阿里拍卖平台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下列财产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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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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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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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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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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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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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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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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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第四层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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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13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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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75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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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75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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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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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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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号:琼(2017)海口不动产权第0086941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至2058年4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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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别提醒
1、购买房产的竞买人,身份应符合房产限购政策。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自行参与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买受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买方应缴纳的税费,委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卖方应缴纳的税费,并在拍卖成交、交付房产前付清房产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全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公司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办理完拍卖标的的过户、缴税手续。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延误或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甲方承担的税费增加,买受人应承担甲方税费增加部分。
4、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标的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查验和确认,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本公司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上述标的物如存在违反规划进行加建、改建、扩建等违建面积,则相关违反规划的法律后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有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至2026年10月15日止(详情请打电话咨询)。拍卖时以其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为房屋,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不含家具、家电及其它可以拆卸的物品,具体详情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为准。房产及附属土地的面积、朝向、布局、使用现状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已有充分了解并认可其现状,我公司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责任,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实名注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 18976730363 18689521478。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6号嘉陵国际大厦六楼。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联系我公司。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拍卖佣金、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为过户履约保证金(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需通过阿里资产后台订单操作划转保证金至拍卖机构,由拍卖机构将已划转的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拍卖成交款须在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
1、向委托方交纳全部成交价款(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账户:2201020429200032632,开户行:工行海口和平南支行。摘要注明:“海口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第四层房地产的成交款”)。如买受人未能按本条约定时间将全部成交款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有权全额没收其保证金。
2、向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存在阶梯收取情况,拍卖成交款的100万(含)以下部分,按2.2375 %收取;拍卖成交款的100万至500万(含)部分,按1.3425 %收取;拍卖成交款的500万至1000万(含)以上部分,按0.895 %的收取(户名: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户:46001004836059168168,开户行:建行海口龙华支行)。请买受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请勿通过线上订单支付。买受人付齐全部成交款后,由我公司将过户履约保证金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3、向阿里拍卖平台交纳软件服务费。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应向阿里拍卖平台按成交价比例缴纳软件服务费。(具体以阿里拍卖平台生成的收费为准)。
4、标的移交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买受人须携带相关资料(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符合本次拍卖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6号嘉陵国际大厦六楼)办理后续交易手续。
九、竞价成功后,因买受人违约造成取消拍卖结果的,拍卖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之第八章违约责任款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之规定没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无权请求返还其保证金,拍卖人可对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时,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本次拍卖依据现状、租赁情况等现实状况进行拍卖。竞买报名参加,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十一、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及平台展示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拍卖人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四、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