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
入股公告
万集让(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万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万宁市礼纪镇桥海村委会第十四村民小组决定委托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入股方式挂牌入市交易贰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股地块概况

二、入股人基本条件:
(一)入股人基本条件
本次入股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入股。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入股开发土地,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入股不接受联合入股竞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竞价。
(二)入股要求
1、凡在万宁市境内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满二年以上未投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或者拖欠土地入股金未缴的,均不具备入股人条件。
2、旅馆用地不得分割销售。
3、入股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与万宁市商务局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监管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设有底价,有意向出资入股单位或个人应尊重入股主体意愿,与入股主体就本方案有关条款沟通协调并取得入股主体书面确认后方可参与报名,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最终确定入股单位。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20日到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大楼用途管制和耕保组获取《万宁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挂牌手册》,并按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挂牌入股手册所载内容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报名期限: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20日17:00(以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五、竞买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入股人须按入股起始价的全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入股成交确认后,入股竞得人必须当场与入股主体签订《成交确认书》。入股竞得人须将部分竞价保证金转为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余下部分退回至入股竞得人,入股竞得人将该资金用于入股项目开发。
六、资格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25年1月20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入股报价时间及地点
入股时间:起始时间:2025年1月8日8:30分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10:00分
入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2楼208进行。
本次入股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受理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已经达到下列净地条件: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土地权利清晰;不存在土壤污染,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确认通水、通电、通路等,具备动工开发必须的条件;无法律经济纠纷。地块红线外已达到通水、排水、排污、通电、通路等条件。
2、土地控制指标:商业用地投资强度指标应为≥20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应为≥23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应为≥6万元/亩。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合同》后的3年内。以上土地控制指标列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监管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3、商业用地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调整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琼自然资规(2024)2号)执行。
4、装配式建造方式应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合资公司组织构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入股主体与入股人根据成交价,确定各自占有合资公司的股权份额。未经入股主体书面同意,入股人不得以增资扩股等方式稀释入股主体所持合资公司股权比例。
6、项目总投资包括:土地入股价款、入股竞得人投入的项目建设资金、入股人按本方案需承担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土地过户到合资公司所产生的税费。如经审计审定的项目建设资金低于入股在开发方案中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应按照相应差额部分调整调减入股人股权比例、调增入股主体股权比例。项目建设资金超出预计金额的,由入股竞得人负责。
7、入股主体与入股竞得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入股土地登记至项目公司名下,入股主体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少于20%,项目实施后解决入股主体村民就业(其中:万集2024-6号地块不低于20人、万集2024-7号地块不低于10人),地块规划设计应满足周边农户相邻土地的正常生产使用,项目开发和运营方案应取得入股主体同意。
8、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用地如涉及压覆重要矿产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在该地块内进行项目建设依法需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手续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9、该项目需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10、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扣除土地取得成本及前期合理投入后的净收益的30%计提征收。
11、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 号)要求,入股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价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入股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
九、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南侧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898-62217899
联 系 人:吴先生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