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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达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及股东权益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11/25 9:59:37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

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达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及股东权益拍卖公告

 

 

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将于2024121010时至20241211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监督单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清算组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2022831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琼01清申4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和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担任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20241017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01强清5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清算组制作的《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方案》。据此,清算组依法进行本次拍卖。

(二)清算组郑重声明:清算组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对标的物进行拍卖。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文字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买受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买受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的标的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信息为准。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转让、转让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法律、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转让登记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五)因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营业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所以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参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或其他类似文件)等情况,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六)竞买人应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七)评估报告所阐述的标的物情况为评估基准日当时的情况,基准日后的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请谨慎报价。竞买人不得以基准日之后拍卖标的物的任何变化及风险为由要求调整价格。

 (八)拍卖成交后,如相关权利人(包括帝和公司的现股东以及其他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人)对成交价格存在异议,竞买人承诺负责解决,如出现生效法律文书对标的物的价值认定与成交价格不一致的情况,竞买人承诺负责多退少补并承担相关法律文书对该情形所确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九)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已仔细阅读过并完全认可本公告,视为已知晓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及竞拍风险。

二、拍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规程(试行)》;

(三)受理强制清算申请裁定书和指定清算组决定书;

(四)其他依据;

三、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一)拍卖标的物

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达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凯公司”)70%股权及股东权益(详见《标的物介绍》)。

(二)起拍价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681,756,160元,保证金为:136,351,232元,增价幅度为:3,408,780元。

特别说明:

1、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1231日,经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达凯公司70%股权及股东权益价值为852,195,200元。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的情况及在此基础上的估值,以海南瑞衡资评报字[2024]0801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本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清算组按照标的物的现状拍卖,本次拍卖及标的物涉及的各项费用(除另有说明外)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3、标的物系无形资产,请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情况,无论是否了解情况,均视为竞买人对本标的物及登记现状等的知晓及认可,责任自负。

4、清算组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如有年检、过户、单证补换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

5、关于本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有关机构咨询确认,清算组对此不予保证,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标的物系无形资产,拍卖成交并支付全部余款后,清算组提供由拍卖平台生成的文件,后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股权登记变更手续。

特别提醒:清算组郑重提醒各竞买人,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至少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清算组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

四、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拍卖结束时止(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清算组工作人员(电话:1662203224117822211896)联系咨询标的物相关信息。

本次为股权拍卖,清算组不组织实地看样,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标的物实际情况及关于过户的具体操作程序,清算组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和相关有权单位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至少在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清算组送达委托手续原件,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如清算组认为有必要的,买受人本人(买受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指定地点办理交付及/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达凯公司另一股东许崇高(持有达凯公司股权比例为30%,对应的注册资本额度为1500万元)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至少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并添加至阿里拍卖平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阿里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成功后竞买号前有优字标,如发现没有优字标,请迅速联系清算组或客服专线:400-822-2870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清算组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拍卖成交后,涉及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本次拍卖成交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非因本次交易成交原因而欠付的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帝和公司原股东及清算组均不承担,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并了解。拍卖成交之日起至标的物变更登记完成期间,因国家有关政策变化而引起的所有相关税费的增减均按上述条款执行。

(二)除前述规定外,拍卖成交后,交付及领受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全部直接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帝和公司原股东及清算组无关。

(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清算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的拍卖存在0.5%服务费,50万元封顶。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

  • 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锁定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清算组有权将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交易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如买受人未支付该费用,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余款汇至清算组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8115801012600083656),汇款时备注达凯股权拍卖款;或者是根据清算组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拍卖成交后,阿里拍卖平台出具0.5%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四)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参考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l

(五)拍卖成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算组有权视为买受人悔拍,清算组自买受人悔拍之日的次日起可以再次就拍卖标的发拍,即重新处置,悔拍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帝和公司财产等。重新拍卖时,除清算组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和已付的价款不足以承担的,清算组有权继续向原买受人追偿。视为悔拍的情形包括: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款的;

2、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

3、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接手续的;

4、买受人逾期未启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十、标的物交付

(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及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并于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清算组可以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查封冻结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清算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二)清算组代为保管的达凯公司的物品(如有),在本次拍卖成交且全部费用足额支付后,清算组将交付给达凯公司全体股东协商一致指定的主体;如全体股东无法在清算组指定期间内协商一致,则清算组可以交付给达凯公司有效股东会决议或有效股东决定指定的主体,在此期间及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清算组无关。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清算组可以继续代为保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包括但并不限于公证提存等),因保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达凯公司承担。

(三)清算组代为保管的海南积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星公司”)的物品(如有),在本次拍卖成交且全部费用足额支付后,清算组将交付给积星公司全体股东协商一致指定的主体;如全体股东无法在清算组指定期间内协商一致,清算组可以交付给积星公司有效股东会决议或有效股东决定指定的主体,在此期间及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清算组无关。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清算组可以继续代为保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包括但并不限于公证提存等),因保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积星公司承担。

特别提示:未付清成交价款或服务费(成交价总额的0.5%)的,清算组有权不签署、不办理成交手续。清算组有权根据本次保留价再次上拍。

十一、其他

(一)本次网络竞价所涉财产已知的标的物情况经本次公示后,买受人需自行承担上述标的物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应充分考虑解除相关部门质押、查封、冻结所需时间对上述财产过户可能产生的影响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等。如果因上述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标的物的全部权利瑕疵及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视为对该权利瑕疵及风险的知晓及认可,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平台将在后台生成相应文件。

(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清算组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清算组发布的拍卖(竞买)须知等文件。

(五)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主体,请将申请资料邮寄清算组处,收件信息如下:

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57号中海广场写字楼18(吴家窑大街与卫津南路交口)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清算组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6622032241

阿里拍卖平台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清算组。

 

 

 

 

海南帝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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