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海南省龙华区椰海大道394号紫竹园二期1号楼(栋)2单元23(层)2305(号)房第二次拍卖公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5)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海南省龙华区椰海大道394号紫竹园二期1号楼(栋)2单元23(层)2305(号)房。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775080.33元,起拍价:994044.98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的市场参考价为网络询价的平均价,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司法评估。2、该房屋为毛坯,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3、竞买人请务必在竞买前确认自已能否申请到购房资格码。根据当地购房限购相关政策,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条件。如竞买人不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港澳台及外国人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根据海南省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买受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海南省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导致拍卖无效,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4年11月15日前向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登录“能拍法服”微信小程序或拨打0898-68507336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现场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16:00,请意向竞买人提前预约,其他时间不另行安排看样。
四、拍卖延时功能: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品质免责: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标的物成交后七日内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南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支行,账号:10173327900076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电话:能拍法服 0898-68507336/18689681331
举报监督电话:0898-27710299
法院咨询电话:27727579(翟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金沙西路35号
详细信息可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15)”、“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