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股权拍卖公告
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称“龙象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2日10时至2024年7月13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就龙象公司对外投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申明: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股权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拍卖标的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请提前向有关部门了解和咨询股权变更要求及相关手续,对拍卖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流程与要求、税费缴纳流程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不做任何承诺与保证,因股权变更登记产生的各种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状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有意者请自行调查核实,未进行调查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龙象公司持有的海南中珩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珩旅居公司”) 70%股权。

3.拍卖价格:起拍价 229.38万元,保证金 22.94万元(起拍价的10%)元,增加幅度10,000元或整数倍。
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7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杨律师,联系方式:13980986104;董律师,联系方式:15208339709)。
三、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杨律师,联系方式:13980986104;董律师,联系方式:15208339709)。因拍卖标的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的一切瑕疵(隐性和显性)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人参加竞买的,须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查后确认其优先购买人资格;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人参与竞买的,优先购买人在同等出价且无更高出价情况下,优先竞得拍卖标的。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标的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因拍卖标的转让所涉及的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的税费、登记费、手续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标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641527286)。
3.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交款时间自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641527286)。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尾款或者以书面方式表示不予支付尾款并放弃本次拍卖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龙象公司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若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原买受人需于重新拍卖结束后三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汇入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管理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催促原买受人履行义务。
6.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不排除在拍卖开始前、进行中及成交后,按法律规定或监督法院要求暂缓、中止、终止、撤回参拍或已成交的情形,对应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均按原路无息退还,双方均不承担缔约过失、违约等责任。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到管理人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日内完成拍品提取,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未提取拍品,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及拍品损毁责任,买受人在提取拍品前应另行向管理人支付拍品保管费。
3.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由于拍卖标的系龙象公司对外投资股权,管理人对拍卖标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情况、行政及刑事处罚情况等诸多情况并不知悉,管理人目前亦未掌握中珩旅居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财务账册等资料。故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与保证,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谨慎购买。
2.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和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杨律师,13980986104;董律师,1520833970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