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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债权资产包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5/31 9:39:57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

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拍卖公告

 

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称“龙象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6月3日10时至2024年6月4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就龙象公司对外应收债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申明: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的职责在阿里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股权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拍卖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的,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应收债权,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所拍卖债权全额或部分回收的可能性;买受人取得拍卖债权后,债务人对龙象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标的物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能否与债务人取得联系及债务人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5.标的物的各项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权人/申请执行人主体、变更登记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规定或法院限制导致债权主体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或者债权催收受阻、执行不能等。标的物转让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协助。

6.拍卖成交价款不含转让/变更的各项手续费和税费。本次拍卖所涉及的各项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公告/通知的费用、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费用等,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的税金、财产转让的税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手续费和税费的缴纳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手续费和税费的类别及标准。

7.拍卖标的物交付前,拍卖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等),属于龙象公司的财产。

8.在正式拍卖前,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物及拍卖价款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龙象公司持有的应收债权资产包,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各笔应收债权按现状合并打包拍卖。

起拍价:1,963,050.53 元;保证金: 196,305.05 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倍数/次。

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杨律师,联系方式:13980986104;董律师,联系方式:15208339709)。

三、特别说明

(一)瑕疵说明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

鉴于本拍卖标的物存在重大风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瑕疵(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账款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故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提示:

1.应收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存在争议、无效、不真实、被放弃、被转让、无法追回、产生损失、金额不准确、债权户数不准确、与账面记载的信息不一致、账面记载存在错误等情形;

2.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3.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管理人可能仅能提供部分裁判文书等债权材料(以实际情况为准),应收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5.应收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7.可能存在无法确定债务人联系方式、联系不到债务人、实际无法开展追收工作等情况;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9.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0.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11.涉及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进入破产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的,针对应收债权向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申报债权时,可能存在不予审查确认、确认金额与本拍卖公告的债权金额不一致、法院不予裁定确认等风险;

12.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无清偿能力,债权项目对应的债务人向买受人行使对龙象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等,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债权无法回收;

13.债权项目中涉及诉讼的,若有回款,优先支付诉讼费用;

14.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其他说明

1.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债权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权益存在瑕疵、权利负担或附随义务等,买受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权利负担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权利负担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瑕疵、权利负担或附随义务,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2.拍卖标的物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提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资产包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4.其他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咨询与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特别提示:管理人针对竞买人咨询问题的答复内容不代表管理人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杨律师,联系方式:13980986104;董律师,联系方式:15208339709)。

1.由于本次拍卖标的为债权,故不安排现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

2.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对拍卖标的的一切瑕疵(隐性和显性)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不得以管理人尚未提供其材料清单所列材料或管理人所提供材料不符合其要求为由悔拍。

3.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以向管理人提供完毕全部委托手续时间为准),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管理人不接受任何拍卖成交后补办委托手续,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的,应当就该等事项专门出具授权委托书。

委托手续的具体材料如下:

1.自然人委托个人竞买的,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本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提供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原件)、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淘宝用户名、委托代理人支付宝账号,前往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

2.法人及其他组织委托个人竞买的,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委托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提供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原件)、加盖委托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淘宝用户名、委托代理人支付宝账号,前往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

(三)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人参加竞买的,须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查后确认其优先购买人资格;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人参与竞买的,优先购买人在同等出价且无更高出价情况下,优先竞得拍卖标的。

3.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位,赋予不同顺位的优先竞买代码。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本次拍卖所涉及的各项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公告/通知的费用等,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的税金、财产过户的税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未知的缴费项目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本次拍卖标的物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阿里拍卖平台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标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641527286)。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交款时间自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641527286)。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竞买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交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龙象公司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若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原买受人需于重新拍卖结束后三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汇入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管理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催促原买受人履行义务。

6.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不排除在拍卖开始前、进行中及成交后,按法律规定或监督法院要求暂缓、中止、终止、撤回参拍或已成交的情形,对应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均按原路无息退还,双方均不承担缔约过失、违约等责任。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到管理人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与管理人对管理人已接管到的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材料进行交接,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交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将拍卖成交确认书移交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逾期不办理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拍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逾期未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亦视为已向买受人完成交付,拍卖标的物相关权利风险亦转移至买受人。

买受人逾期不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拍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日内完成拍品接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未接收拍品,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及拍品损毁责任,买受人在接收拍品前应另行向管理人支付拍品保管费。

3.管理人仅能提供管理人接管到的、龙象公司已有的资料,管理人不作债权实现的任何承诺。同时,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等拍卖标的物转让/变更手续事项,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但管理人不作完成转让/变更手续的任何承诺。由此所涉及一切相关费用(包括本次拍卖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有可能存在的拖欠、需要补缴的税费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在拍卖标的物拍卖公告首次发布之日至实际完成债权转让之日,拍卖标的物对应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或龙象公司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相关债务人在拍卖标的物拍卖公告首次发布之日至实际完成债权转让之日向管理人账户或龙象公司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

4.管理人不作转让/变更手续的任何承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有权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转让/变更、转让/变更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确认。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知悉办理转让/变更手续的全部风险,竞买人不得以因任何原因导致的无法办理完成转让/变更手续为由悔拍。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让/变更手续及办理二次转让/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涉及需要补缴的费用或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完成补缴或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针对拍卖标的物所涉的原有交易活动,龙象公司无法为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开具发票。

6.拍卖成交后,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二、特别提醒

1.由于拍卖标的系龙象公司对外应收债权,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相关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情况、行政及刑事处罚情况等诸多情况并不知悉,管理人目前亦未掌握营业执照、印章、财务账册等资料。故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与保证,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物已披露和未披露的已知和或有的全部风险与责任。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谨慎购买。

2.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阿里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5.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物,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物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管理人咨询电话:杨律师,13980986104;董律师,1520833970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海南龙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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