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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拍协召开《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宣贯工作会
更新时间:2024/5/27 10:14:03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

5月24日,《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宣贯工作会在线上线下同步召开,会议由中拍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贺慧主持,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综合处处长李春景,中拍协会长王波,中拍协法咨委委员、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国富,中拍协副秘书长欧树英、季乐,中拍协副秘书长、中国嘉德副总裁刘莹线下参会。

会议首先由李春景处长就《指导意见》出台背景、目的及监管重点进行解读。《指导意见》在促进网络拍卖行业健康发展、依法规范网络拍卖市场监管、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关切需要的三重背景下出台,起草过程时间跨度长、相关程序多,汇集了社会和行业内外的专家和集体智慧。

李春景处长介绍:《指导意见》共10条,主要从规范发展、鼓励创新、组织保障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有三大创新点值得关注:一是《指导意见》是网络拍卖领域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填补了网络拍卖管理的制度空白。二是《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了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三是《指导意见》第一次提出了鼓励网络拍卖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

李春景处长表示,加强监管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下一步将从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常态化监管、开展专项行动和落实检查三个方面开展好网络拍卖市场的监管工作。

欧树英副秘书长从行业发展角度展开解读。她认为,《指导意见》明确网络拍卖定义、明确网络拍卖市场监管一致性、明确网络拍卖平台责任,为网络拍卖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凝聚了基本共识,对市场发展具有开创性意义;同时,《指导意见》也给出了加强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提升的具体方向,对网络创新发展做了方向指引,具有较强现实指导意义。

于国富主任从法律层面梳理了《指导意见》对网络拍卖企业和平台合规的要求。于国富认为,《指导意见》融汇诸多法律法规要求,在《拍卖法》《电子商务法》《文物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六个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法律框架,对网络拍卖企业、网络拍卖平台合规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应当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升合规水平,是实现网络拍卖行业更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

刘莹副总裁从艺术市场角度展开解读。她结合中国嘉德的经验,从《指导意见》明确网拍定位,奠定合规基础、强调多方协作,优化营商环境、鼓励行业创新,促进市场发展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她建议围绕《指导意见》落实,进一步细化具体的鼓励支持引导措施及优惠政策,切实帮助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完成移动化、数字化转型。期待探索出更多符合互联网经济发展特点,符合文物拍卖市场需求的新举措,社会各方齐心协力正本清源,净化网络文物拍卖市场。

会议最后,王波会长进行总结,他提出五项要点:无论网络拍卖如何发展,传统拍卖精神应有坚守的必要;拍卖业与互联网并肩同行;线上与线下要坚持拍卖法的本质要求的一致性;各级拍卖行业协会要履行好行业自律的职能;拍卖理论要走与时俱进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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