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进博会将于2021年11月5至10日在上海如期举办。为支持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促进海外中国文物回流,国家文物局研究制定了若干支持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文物类展品监管和便利化措施。国家文物局表示,对于确需延期复运出境的文物类展品,将授权上海管理处受理并批准延期。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支持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文物类展品监管和便利化措施的公告》(文物博发〔2021〕26号),对于暂时进境的和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文物类展品,国家文物局将在入驻审核,优化进境审核登记;延长期限,便利展品展后处置;销展常态化,扩大展会溢出效应等方面提供诸多便利。

2020年、2021年国家文物局关于支持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文物类展品监管和便利化措施的对比
事实上,2020年10月,国家文物局曾发布《关于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文物类展品监管和便利化措施的公告》。对于暂时进境的和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文物类展品,从文物类展品申报审核、文物类展品复出境、文物类展品进境销售等方面提供诸多便利。对比两年政策变化,今年国家文物局在以往的基础上,赋予了地方直属部门更多的自主权。如以保税展示形式参展的文物类展品,由上海管理处在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办理审核、登记手续。确需延期复运出境的文物类展品,国家文物局授权上海管理处受理并批准延期。
此外,对于申请出境的文物类展品,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按照《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即可。